原告:邢瑞光,男,汉族被告:新乡县交警大队
原告邢瑞光诉被告新乡县交警大队行政撤销一案,本院在审理期间,原告向本院提出了撤诉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八条、五十一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邢瑞光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25元由原告承担。
审判长::王波审判员::郑惠忠审判员::李进智
书记员::程文霞
引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八条
行政 · 一审 ·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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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邢瑞光,男,汉族被告:新乡县交警大队
原告邢瑞光诉被告新乡县交警大队行政撤销一案,本院在审理期间,原告向本院提出了撤诉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八条、五十一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邢瑞光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25元由原告承担。
审判长::王波审判员::郑惠忠审判员::李进智
书记员::程文霞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