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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 · 执行实施 · 2013

松阳县兴盛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与卢金垚、卢平清执行裁定书

(2013)丽松执民字第2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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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文书2013年文书执行实施程序浙江省松阳县人民法院文书

申请执行人松阳县兴盛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叶晖民。被执行人卢金垚。被执行人卢平清。

对被执行人毛建华所有的财产、存款50000元范围内予以查封、冻结、扣押、划拨。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代理)审判员:李龙长

引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