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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清算与破产 · 破产 · 2013

安阳市农房建材成套供应公司破产案民事裁定书

(2010)安中法破字第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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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清算与破产文书2013年文书破产程序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文书

申请人安阳市农房建材成套供应公司管理人。负责人杨慧君。2013年9月25日,申请人安阳市农房建材成套供应公司管理人提出申请,称安阳市农房建材成套供应公司破产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请求本院裁定终结安阳市农房建材成套供应公司破产清算程序。

本院认为,安阳市农房建材成套供应公司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申请人请求终结破产程序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第四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安阳市农房建材成套供应公司破产程序。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判长:蔡晓民审判员:高秀情审判员:刘新良

书记员:胡文娟

引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