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田立国,男。被告:李允飞,男。被告:李俊,男。委托代理人:余七子,安徽致臻律师事务所律师
本院受理的原告田立国诉被告李允飞、李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案情复杂,依法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代理审判员:孙小燕
书记员:刘露
引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民事 · 一审 ·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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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田立国,男。被告:李允飞,男。被告:李俊,男。委托代理人:余七子,安徽致臻律师事务所律师
本院受理的原告田立国诉被告李允飞、李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案情复杂,依法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代理审判员:孙小燕
书记员:刘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