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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 · 一审 · 2013

高杨青等人开设赌场一审刑事判决书

(2013)常鼎刑初字第2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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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文书2013年文书一审程序开设赌场文书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文书

公诉机关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高某某,男,因涉嫌犯开设赌场罪,2013年7月22日被常德市鼎城区公安局刑事拘留,同日被该局取保候审,同年8月20日由本院决定继续取保候审。现在家候审。被告人杨某某,男,因涉嫌犯开设赌场罪,2013年7月22日被常德市鼎城区公安局刑事拘留,同日被该局取保候审,同年8月20日由本院决定继续取保候审。现在家候审。被告人丁某某,男,因涉嫌犯开设赌场罪,2013年7月6日被常德市鼎城区公安局刑事拘留,2013年8月2日被该局取保候审,同年8月20日由本院决定继续取保候审。现在家候审。被告人刘某某,男,因涉嫌犯开设赌场罪,2013年7月6日被常德市鼎城区公安局刑事拘留,2013年8月2日被该局取保候审,同年8月20日由本院决定继续取保候审。现在家候审。被告人卢某某,男,因涉嫌犯开设赌场罪,2013年7月6日被常德市鼎城区公安局刑事拘留,2013年8月2日被该局取保候审,同年8月20日由本院决定继续取保候审。现在家候审。被告人林某某,男,因涉嫌犯开设赌场罪,2013年7月6日被常德市鼎城区公安局刑事拘留,2013年7月26日被该局取保候审,同年8月20日由本院决定继续取保候审。现在家候审。被告人梁某某,男,因涉嫌犯开设赌场罪,2013年7月6日被常德市鼎城区公安局刑事拘留,2013年7月26日被该局取保候审,同年8月20日由本院决定继续取保候审。现在家候审。被告人黎某某,男,因涉嫌犯开设赌场罪,2013年7月6日被常德市鼎城区公安局刑事拘留,2013年7月22日被该局取保候审,同年8月20日由本院决定继续取保候审。现在家候审。被告人李某某,男,因涉嫌犯开设赌场罪,2013年7月6日被常德市鼎城区公安局刑事拘留,2013年7月22日被该局取保候审,同年8月20日由本院决定继续取保候审。现在家候审。被告人覃某某,男,因涉嫌犯开设赌场罪,2013年7月6日被常德市鼎城区公安局刑事拘留,2013年7月26日被该局取保候审,同年8月20日由本院决定继续取保候审。现在家候审。

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检察院以湘常鼎检刑诉(2013)215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高某某、杨某某、丁某某、刘某某、卢某某、林某某、梁某某、黎某某、李某某、覃某某犯开设赌场罪,于2013年8月20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由审判员夏宜担任审判长,审判员刘建华、人民陪审员张春芳参加的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代理书记员廖莉芳担任记录。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陈志新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高某某、杨某某、丁某某、刘某某、卢某某、林某某、梁某某、黎某某、李某某、覃某某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经审理查明:2012年12月至案发,被告人高某某在互联网上利用PC蛋蛋、71豆等幸运28网络竞猜平台的开奖号码(0-27),在自己建立的多个QQ群(凯旋门娱乐群、广西3区18线群、湖南7区28线群、贵州51线群、30X挚爱毛毛群、广西2、4区28线群、广西1区28线群)开设赌场,在网上邀集几百人用人民币、游戏币的方式聚众赌博,接受参赌人员投注400多万元,从中盈利约50万元,并聘请被告人杨某某、刘某某、丁某某、黎某某、卢某某、覃某某、林某某、梁某某、李某某等人对其网上赌博进行管理,其中被告人高某某自己负责管理凯旋门娱乐群坐庄赌博,被告人杨某某和刘某某负责管理、处理日常账目,被告人丁某某负责管理广西3区18线群坐庄赌博,被告人黎某某和卢某某负责管理湖南7区28线群坐庄赌博,被告人覃某某负责管理广西2、4区28线群坐庄赌博,被告人林某某负责管理30X挚爱毛毛群坐庄赌博,被告人梁某某负责管理广西1区28线群坐庄赌博,被告人李某某负责管理贵州51线群坐庄赌博。案发后,被告人高某某、杨某某到公安机关自动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被告人丁某某、刘某某、卢某某、林某某、梁某某、黎某某、李某某、覃某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已退缴了违法所得。上述事实,被告人高某某、杨某某、丁某某、刘某某、卢某某、林某某、梁某某、黎某某、李某某、覃某某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并有李某、王某某、莫某某等人的证言,辨认笔录,扣押物品、文件清单及相关书证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高某某、杨某某、丁某某、刘某某、卢某某、林某某、梁某某、黎某某、李某某、覃某某的行为构成的开设赌场罪,建议本院对被告人高某某判处二至三年有期徒刑,对被告人杨某某、丁某某、刘某某、卢某某、林某某、梁某某、黎某某、李某某、覃某某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院认为:被告人高某某以营利为目的开设赌场,情节严重,被告人杨某某、刘某某、丁某某、黎某某、卢某某、覃某某、林某某、梁某某、李某某明知高某某开设赌场,仍对其开设赌场进行管理,情节严重,其行为均构成开设赌场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适用法律意见正确,量刑建议适当,本院予以支持。在共同犯罪过程中,被告人高某某、杨某某均起主要作用,均系主犯。被告人丁某某、刘某某、卢某某、林某某、梁某某、黎某某、李某某、覃某某均起次要作用,均系从犯,可依法予以减轻处罚。被告人高某某、杨某某犯罪后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能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具有自首情节,可依法予以减轻处罚。被告人丁某某、刘某某、卢某某、林某某、梁某某、黎某某、李某某、覃某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可依法予以从轻处罚。各被告人到案后,已全部退赃,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扣押在案的被告人非法所得人民币五十万元,依法应予以没收。综上,对被告人高某某、杨某某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四款、第四十五条、第五十二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三款、第七十三条第二、三款;对被告人丁某某、刘某某、卢某某、林某某、梁某某、黎某某、李某某、覃某某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四十五条、第五十二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一、三款、第七十三条第二、三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高某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二、被告人杨某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三、被告人丁某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四、被告人刘某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五、被告人卢某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六、被告人林某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七、被告人梁某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八、被告人黎某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九、被告人李某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十、被告人覃某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各被告人的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并处的罚金,限本判决生效后三个月内向本院缴纳,上缴国库) 十一、违法所得人民币五十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十份。

审判长:夏宜审判员:刘建华人民陪审员:张春芳

代理书记员:廖莉芳

引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