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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 · 一审 · 2013

李某与吕某婚约财产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2013)萧民一初字第00077-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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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文书2013年文书一审程序婚约财产纠纷文书安徽省萧县人民法院文书

原告:李某,男,1991年6月20日生,汉族,农民,住萧县。被告:吕某,女,1986年5月10日生,汉族,农民,住址萧县。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进行审理。

审判员:朱博

书记员:曹争光

引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