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罗仕建被执行人杨学伦
划拨被执行人杨学伦的银行存款3100.00元。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周也仲代理审判员:黄荣代理审判员:易正平
书记员:钟志刚
引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80条
执行 · 执行实施 ·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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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人罗仕建被执行人杨学伦
划拨被执行人杨学伦的银行存款3100.00元。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周也仲代理审判员:黄荣代理审判员:易正平
书记员:钟志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8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