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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 · 执行实施 · 2012

大连苏尔寿泵及压缩机有限公司与衡水海航纸业有限公司执行裁定书

(2011)衡桃执字第5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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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文书2012年文书执行实施程序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法院文书

申请执行人大连苏尔寿泵及压缩机有限公司,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春光街98号。法定代表人乔廷安,该公司董事长。被执行人衡水海航纸业有限公司(原衡水金光纸业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河北省衡水市建设大街272号。法定代表人朱淑芳,该公司董事长。

查封、扣押被执行人衡水海航纸业有限公司(原衡水金光纸业有限责任公司)价值486000元的财产。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靳建明审判员:孙正甫审判员:李振山

书记员:王少珍

引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若干问题意见的规定(试行)》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