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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 · 执行恢复 · 2012

崔元芳、杨德云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2017)鲁1326执恢363号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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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文书2012年文书执行恢复程序民间借贷纠纷文书

申请执行人崔元芳,男,汉族。被执行人杨德云,男,汉族。

扣划被执行人的存款5332.87元。本裁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高崇钧

书记员:李凤新

引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