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无为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住无为县。法定代表人:李继鹏,主任。被执行人:肖尚成,男,汉族,住安徽省无为县。被执行人:吕婷婷,女,汉族,住安徽省无为县。
划拨被执行人肖尚成、吕婷婷在银行的存款62760.00元。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执行员方晓波
书记员:李亮群
引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八条
执行 · 执行实施 ·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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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人:无为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住无为县。法定代表人:李继鹏,主任。被执行人:肖尚成,男,汉族,住安徽省无为县。被执行人:吕婷婷,女,汉族,住安徽省无为县。
划拨被执行人肖尚成、吕婷婷在银行的存款62760.00元。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执行员方晓波
书记员:李亮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