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朱超被执行人:长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终结(2011)阳民二初字第00779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执行员林勤力书记员:孙卓引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