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李国杰。被执行人:宁波布雷泰汽车制动系统有限公司。住所地:慈溪市。法定代表人:胡建军,该××总经理。
本院(2012)甬慈执民字第2419号案终结执行。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名师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规定请求继续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沈晓东代理审判员:唐志伟代理审判员:靳春营
代书记员:张熠
引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
执行 · 执行实施 ·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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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人:李国杰。被执行人:宁波布雷泰汽车制动系统有限公司。住所地:慈溪市。法定代表人:胡建军,该××总经理。
本院(2012)甬慈执民字第2419号案终结执行。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名师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规定请求继续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沈晓东代理审判员:唐志伟代理审判员:靳春营
代书记员:张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