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齐小区。委托代理人(特别授权):陈大贤,诸暨市城区法律服务工作人员。被告:诸暨市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住所地:诸暨市陶朱街道庙坞村。法定代表人:朱铁平。委托代理人(特别授权):王炼。委托代理人(特别授权):邵伟达。被告:杨华远。被告:陈锦阳。委托代理人(特别授权):陈健。被告义乌市顺龙运输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义乌市雪峰西路759号。法定代表人:赵冬子。被告: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住所地:浙江省杭州市建国北路639号19楼。法定代表人:董跃。委托代理人(特别授权):徐长荣、罗文哲,公司职工。委托代理人(特别授权):杨忠诚,浙江东邦律师事务所律师
本案中止诉讼。
代理审判员:王羽
书记员:杨琼
引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