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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清算与破产 · 强制清算 · 2010

罗大财与慈溪市佳能电器有限公司破产民事裁定书

(2009)甬慈商清字第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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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清算与破产文书2010年文书强制清算程序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法院文书

申请人:罗大财,男,1947年10月21日出生,汉族,慈溪市佳能电器有限公司股东,住慈溪市。被申请人:慈溪市佳能电器有限公司。住所地:慈溪市附海镇南圆村。法定代表人:王蝶,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09年10月28日,申请人罗大财向本院提交清算申请书,申请本院指定清算组对被申请人慈溪市佳能电器有限公司进行清算。在本院裁定受理公司强制清算申请之前的审查期间,申请人罗大财以准备与被申请人慈溪市佳能电器有限公司的另一股东王蝶自行协商解决公司相关事务为由,于2010年5月18日向本院请求撤回其清算申请。委托代理人:章伟,浙江相联律师事务所律师

准许申请人罗大财撤回清算申请。

审判长:王如强审判员:沈建锋审判员:穆勤

代书记员:陆潇潇

引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第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