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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 · 一审 · 2010

陈小金与刁元辉、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市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2020)赣0721民初198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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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陈小金,女,汉族,1968年10月18日生,住江西省赣州市赣县区。委托代理人聂红玲,江西赣诚律师事务所律师,特别授权。被告刁元辉,男,汉族,1990年4月18日生,住江西省赣州市赣县区。委托代理人蔡金英,江西宋城律师事务所律师,特别授权。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市分公司,住所地: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红旗大道3号。负责人:刘洋。

本案按撤诉处理。

审判员:陈宜军法官助理:温婧

书记员:曾玲芳

引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