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蒋小全,男,1975年5月24日生,汉族,住所地西安市幸福中路幸福小区1号楼28层3号。被执行人倪晓斌,男,1977年2月2日生,汉族,住所地西安市华龙佳园2单元13楼1号。
终结本院(2009)碑民一初字民事判决书第1252号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费建国审判员:曹坤代审判员:夏怀山
书记员:王勇
引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
执行 · 执行实施 ·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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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人蒋小全,男,1975年5月24日生,汉族,住所地西安市幸福中路幸福小区1号楼28层3号。被执行人倪晓斌,男,1977年2月2日生,汉族,住所地西安市华龙佳园2单元13楼1号。
终结本院(2009)碑民一初字民事判决书第1252号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费建国审判员:曹坤代审判员:夏怀山
书记员:王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