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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清算与破产 · 破产 · 2020

百诚名汇终结破产程序裁定书

(2019)湘04破2号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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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清算与破产文书2020年文书破产程序

申请人:衡阳市百诚名汇商贸有限公司管理人。2020年11月5日,衡阳市百诚名汇商贸有限公司管理人向本院提交《关于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的报告》,称本院裁定认可的《衡阳市百诚名汇商贸有限公司财产分配方案》已执行完毕,破产财产分配完结,请求本院终结衡阳市百诚名汇商贸有限公司破产程序。

终结衡阳市百诚名汇商贸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程序。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审判长:齐国安审判员:罗源审判员:陈慧法官助理:邓圣欣

书记员:陈佳丽

引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二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