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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清算与破产 · 破产 · 2020

沭阳三正工贸有限公司管理人破产民事裁定书

(2020)苏1322破9号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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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清算与破产文书2020年文书破产程序江苏省沭阳县人民法院文书

申请人:沭阳三正工贸有限公司管理人。2020年9月16日,沭阳三正工贸有限公司管理人向本院提出申请,称因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股东及相关人员下落不明,管理人未能接收到债务人的财务账册、重要资料等,导致无法全面清算;经管理人调查,债务人可供清偿的财产为0元,债务人财产已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故管理人依法提请宣告债务人沭阳三正工贸有限公司破产,并终结其破产程序。

一、宣告沭阳三正工贸有限公司破产;二、终结沭阳三正工贸有限公司破产程序。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审判长:赵大权审判员:马迪锋审判员:岳阳

书记员:程玲

引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第四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