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宁波本福机械有限公司管理人。2020年4月29日,宁波本福机械有限公司管理人向本院提出申请,称宁波本福机械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已执行完毕,破产财产分配已完结,请求本院终结宁波本福机械有限公司的破产程序。
终结宁波本福机械有限公司破产程序。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此页无正文)
审判长:严学军审判员:彭晓晓人民陪审员:孙斌思法官助理:黄绍远
代书记员:奚流
引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二款
强制清算与破产 · 破产 ·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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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宁波本福机械有限公司管理人。2020年4月29日,宁波本福机械有限公司管理人向本院提出申请,称宁波本福机械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已执行完毕,破产财产分配已完结,请求本院终结宁波本福机械有限公司的破产程序。
终结宁波本福机械有限公司破产程序。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此页无正文)
审判长:严学军审判员:彭晓晓人民陪审员:孙斌思法官助理:黄绍远
代书记员:奚流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二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