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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清算与破产 · 破产 · 2020

吉林东高科技油脂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审民事裁定书

(2018)吉01破1号之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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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清算与破产文书2020年文书破产程序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文书

申请人:吉林东高科技油脂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吉林东高科技油脂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向本院提出申请,称吉林东高科技油脂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已经执行完毕,最后分配完结,请求本院终结吉林东高科技油脂有限公司破产程序。

终结吉林东高科技油脂有限公司破产程序。破产程序终结后,吉林东高科技油脂有限公司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之情形的,管理人将依法进行分配。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审判长:周立新审判员:冯曲审判员:徐俊

书记员:宋佳

引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