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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赔偿与司法救助 · 其他赔偿 · 2018

李林英国家司法救助决定书

(2018)川0722司救执6号

案由与程序
· 其他赔偿
裁判日期
2018-05-08
地区
三台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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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申请人:李林英,女,1972年12月23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三台县。

李林英因申请执行(2017)川0722民初2156号民事判决书[(2017)川0722执1219号],以尚未执行到财产造成生活困难为由向本院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本院司法救助委员会依法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本院认为,救助申请人李林英因交通事故致残,需完全护理依赖,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而陷入生活困难,应当予以救助。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人民法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第三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决定如下:

给予李林英国家司法救助金20000元。

引用法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人民法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第三条第一款第七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