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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 · 执行实施 · 2014

卢飞翔与张春飞、张春云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2014)神执字第024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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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文书2014年文书执行实施程序民间借贷纠纷文书陕西省神木县人民法院文书

申请执行人卢飞翔,男,1983年6月20日出生,汉族,陕西省神木县人,居民。被执行人张春飞,男,1976年5月22日生,汉族,陕西省神木县人,农民。被执行人张春云,男,1980年9月8日生,汉族,陕西省神木县大保当镇人,农民。

终结本院(2013)神民初字第02755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此页无正文)

审判长:贾小平审判员:王志新审判员:曹葆

书记员:姜帆

引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