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杨玉林,男,1966年10月3日出生,汉族,陕西省神木县人,无业。被执行人郝鹏,男,1976年6月27日出生,汉族,陕西省神木县人,个体,现住神木县麻家塔乡王家沟村二组8号。
终结本院(2012)神民初字第03496号民事调解书的本次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贾小平审判员:王志新审判员:王进国
书记员:郑雄
引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执行 · 执行实施 ·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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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人杨玉林,男,1966年10月3日出生,汉族,陕西省神木县人,无业。被执行人郝鹏,男,1976年6月27日出生,汉族,陕西省神木县人,个体,现住神木县麻家塔乡王家沟村二组8号。
终结本院(2012)神民初字第03496号民事调解书的本次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贾小平审判员:王志新审判员:王进国
书记员:郑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