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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 · 执行实施 · 2014

马某某与彭某某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2014)靖法执字第0000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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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文书2014年文书执行实施程序买卖合同纠纷文书陕西省靖边县人民法院文书

申请执行人马某某,男,汉族,个体户。被执行人彭某某,男,汉族,个体户。

终结陕西省靖边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3)靖民初字第02983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罗振林审判员:折宝明审判员:雷斌琦

书记员:贺宇国

引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