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张某某,男,1965年8月2日生,汉族,农民。被执行人某某有限公司某某支公司。负责人张某,系该公司经理。
终结(2012)户民初字第01086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吴燕维
书记员:刘晓菊
引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执行 · 执行实施 ·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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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人张某某,男,1965年8月2日生,汉族,农民。被执行人某某有限公司某某支公司。负责人张某,系该公司经理。
终结(2012)户民初字第01086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吴燕维
书记员:刘晓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