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刘某某,男,1968年2月29日生,汉族,农民。被申请人张某某,男,成年,汉族,农民。
终结(2013)户民初字第00586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阙宏志
书记员:王亚萍
引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执行 · 执行实施 · 2013
CONTINUE BROWSING
申请人刘某某,男,1968年2月29日生,汉族,农民。被申请人张某某,男,成年,汉族,农民。
终结(2013)户民初字第00586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阙宏志
书记员:王亚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