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周某某,男,1981年3月6日,汉族,农民。被执行人肖某,女,1988年5月10日,汉族,农民。
终结(2013)户民初字第00818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代审判员:陈妮娜
书记员:王亚萍
引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执行 · 执行实施 ·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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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人周某某,男,1981年3月6日,汉族,农民。被执行人肖某,女,1988年5月10日,汉族,农民。
终结(2013)户民初字第00818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代审判员:陈妮娜
书记员:王亚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