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资料库COURT DOCUMENT ARCHIVE
返回执行文书

执行 · 执行实施 · 2013

童德财与童德龙执行裁定书

(2013)黄执字第00089号

CONTINUE BROWSING

继续浏览相关文书

执行文书2013年文书执行实施程序

申请执行人:童德财。被执行人:童德龙。

冻结、扣划被执行人童德龙银行存款人民币5000元或查封、扣押、扣留其相应价值的财产。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执行员王全意

书记员:丁耀

引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