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席某,女. 被执行人强某某,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百零八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对本院(2013)彬民初字第01080号民事调解书终结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史智昶审判员:苏向丽代理审判员:韩勇
书记员:黄唯
引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百零八条
执行 · 执行实施 · 2013
CONTINUE BROWSING
申请人席某,女. 被执行人强某某,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百零八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对本院(2013)彬民初字第01080号民事调解书终结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史智昶审判员:苏向丽代理审判员:韩勇
书记员:黄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百零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