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黄五坡,男,1983年5月3日生,汉族,农民,住泌阳县。被执行人李小纳,女,1982年5月7日生,汉族,农民,住泌阳县。
对本院(2013)泌法执字第126号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审判长:王玺审判员:孟庆国审判员:胡昌武
书记员:付德谦
引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执行 · 执行实施 · 2013
CONTINUE BROWSING
申请执行人黄五坡,男,1983年5月3日生,汉族,农民,住泌阳县。被执行人李小纳,女,1982年5月7日生,汉族,农民,住泌阳县。
对本院(2013)泌法执字第126号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审判长:王玺审判员:孟庆国审判员:胡昌武
书记员:付德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