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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 · 一审 · 2013

杨某与李某离婚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2013)定民初字第106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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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文书2013年文书一审程序离婚纠纷文书河北省定州市人民法院文书

原告杨某(曾用名杨进军)。被告李某。

本院在审理原告杨某(曾用名杨进军)与被告李某离婚纠纷一案中,因被告李某有病,现不能出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中止诉讼。

审判长:崔彩芬审判员:张娜人民陪审员:高振尧

书记员:任建明

引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