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赵敏,男,汉族,1963年2月生,住安阳市。被执行人李秀云,女,汉族,1962年7月生,住安阳市。
申请执行人赵敏申请执行被执行人李秀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下发执行通知书后,被执行人李秀云已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09)北民一初字第979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刘来生审判员:刘庆生审判员:刘继霞
书记员:刘洁
引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