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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 · 执行实施 · 2013

鲁先友与铜陵市群益物流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执行案裁定书

(2013)铜执字第007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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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文书2013年文书执行实施程序民间借贷纠纷文书安徽省铜陵县人民法院文书

申请执行人:鲁先友,男,汉族,住安徽省铜陵县。被执行人:铜陵市群益物流有限公司,机构代码580105529。

依法提取被执行人铜陵市群益物流有限公司在铜陵陵阳矿业有限责公司的运输费450000元。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周斐

书记员:钱涛

引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