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资料库COURT DOCUMENT ARCHIVE
返回执行文书

执行 · 执行实施 · 2013

陈谦与杨林生、刘银银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2013)铜执字第00255号

CONTINUE BROWSING

继续浏览相关文书

执行文书2013年文书执行实施程序民间借贷纠纷文书

申请执行人:陈谦,女,1980年11月5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铜陵市。被执行人:杨林生,男,1983年7月20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铜陵县。被执行人:刘银银,女,1987年2月2日出生,汉族,住址同上。

依法冻结被执行人杨林生银行存款3650元。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李莉

书记员:钱涛

引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