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资料库COURT DOCUMENT ARCHIVE
返回执行文书

执行 · 执行实施 · 2013

杨旭与陈光珍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2014)鄂远安执字第9号

CONTINUE BROWSING

继续浏览相关文书

执行文书2013年文书执行实施程序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文书

申请执行人杨旭。被执行人陈光珍。

终结(2013)鄂远安民初字第1069民事调解书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程忠审判员:王波审判员:曹敦平

书记员:张东明

引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