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龙祥亮,女,汉族,1974年6月13日出生。被执行人张敬华,男,汉族,1982年1月18日出生。被执行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开平支公司。
一、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张敬华银行存款65051.5元,或者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二、冻结、划拨被执行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开平支公司银行存款126470.5元,或者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执行员梁坚鼎
书记员:黄振棠
引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