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左利杰,男,1975年12月6日出生,汉族,内黄县东庄镇西野庄村村民,住该村。被告马现领,男,成年,汉族,住内黄县,住该村。
本院在审理原告左利杰与被告马现领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左利杰于2013年4月1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撤回起诉,符合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左利杰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25元,由原告负担。
审判员:申学风
书记员:侯卫平
引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
民事 · 一审 ·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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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左利杰,男,1975年12月6日出生,汉族,内黄县东庄镇西野庄村村民,住该村。被告马现领,男,成年,汉族,住内黄县,住该村。
本院在审理原告左利杰与被告马现领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左利杰于2013年4月1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撤回起诉,符合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左利杰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25元,由原告负担。
审判员:申学风
书记员:侯卫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