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许茜,女,1987年5月2日出生,汉族。被执行人武汉克雷奥电气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虹,系该公司总经理。
许茜与武汉克雷奥电气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武汉市江汉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江劳仲裁字(2012)第0189号仲裁裁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许茜于2012年12月24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同日依法受理,并已向被执行人武汉克雷奥电气有限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支付申请执行人许茜工资差额10698.85元的义务,并承担本案执行费60元。但被执行人武汉克雷奥电气有限公司未按执行通知书的要求履行。据此,为保护申请执行人许茜的合法权益,本院依照《中华冻结、扣划、扣留、提取被执行人武汉克雷奥电气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或收入计人民币10758.85元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实际执行金额以协助执行通知书为准)或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其等额财产。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李国华审判员:邓军审判员:马露
书记员:赵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