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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 · 一审 · 2012

爴某赌博罪,戴某聚众斗殴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12)杭萧刑初字第22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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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文书2012年文书一审程序聚众斗殴文书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文书

公诉机关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戴某,农民。因妨碍公务于2007年12月被行政拘留十日。因本案于2011年8月3日被取保候审。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检察院以杭萧检刑诉(2012)704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戴某犯赌博罪、聚众斗殴罪,于2012年10月15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于次日立案,并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员李静、被告人戴某到庭参加了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经审理查明:(一)赌博事实1.2008年5、6月期间,华永福、汪建飞、汪国庆(均已判决)等人,以营利为目的,在杭州市萧山区闻堰镇索菲特世外桃源大酒店客房内,先后3次聚集参赌人员杨荣华、陆国祥、陈强、汤俭、沈贤法、沈秀萍、方能斌、陈秦良等人进行赌博,放资抽头获利共计30万元。期间,被告人戴某帮助华永福放资等。2.2008年5、6月期间,华永福、孙建明(已判决)等人,以营利为目的,在杭州市萧山区闻堰镇索菲特世外桃源大酒店客房内,先后2次聚集参赌人员杨荣华、陆国祥、陈强、汤俭、沈贤法、沈秀萍等人进行赌博,放资抽头获利共计20万元。期间,被告人戴某帮助华永福放资等。3.2008年5、6月期间,华永福以营利为目的,在杭州市萧山区闻堰镇索菲特世外桃源大酒店客房内,先后2次聚集参赌人员杨荣华、陆国祥、陈强、汤俭、沈贤法、沈秀萍、方能斌、陈秦良等人进行赌博,放资抽头获利共计20万元。期间,被告人戴某帮助华永福放资等。(二)聚众斗殴事实2010年9月11日,高志刚与余智(均已判决)因盛建林的债务问题在电话里发生争吵,双方约定于当日下午在杭州市萧山区众安假日酒店进行斗殴。余智纠集被告人戴某及夏景江、高建祥(均已判决)等人,被告人戴某受余智指使纠集了刘杰(已判决)并要杨增宝准备斗殴用的工具,高志刚通过电话联系蒲涛,蒲涛纠集了邓邦军(已判决)、小二(另案处理)等人,于当天17时许,余智、夏景江等人进入众安假日酒店与高志刚等人斗殴,余智打伤了高志刚,并与蒲涛等人发生争执,后蒲涛等人往酒店外跑,余智、高建祥等人追赶至本区北干街道畈里张社区将蒲涛砍伤。期间余智受伤,被告人戴某开车将余智送往医院。经法医鉴定,蒲涛的伤势已构成轻伤;高志刚、余智的伤势为轻微伤。被告人戴某在因本案被上网追逃期间于2011年8月3日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了赌博、聚众斗殴的事实;其到案后协助公安机关抓获了其他犯罪嫌疑人1名。上述事实,被告人戴某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且有同案犯余智、华永福等人的供述,辨认笔录,证人汤俭、沈贤法等人的证言,情况说明,案发经过,查获经过,户籍证明,刑事判决书,行政处罚决定书,手机电话记录照片,查询存款通知书,汇款、存款凭证,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书,损伤检验意见书,现场勘验笔录及照片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戴某结伙他人,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其行为已构成赌博罪;持械聚众斗殴,其行为已构成聚众斗殴罪。两罪均系共同犯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对被告人戴某应两罪并罚。被告人戴某在聚众斗殴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应从轻或减轻处罚;其在赌博共同犯罪中作用相对较小,可酌情从轻处罚;其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赌博、聚众斗殴的罪行,系自首,其到案后协助公安机关抓获了其他犯罪嫌疑人,系立功,均可从轻或减轻处罚。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第二百九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第二十七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八条、第七十二条第一、三款、第七十三条第二、三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五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戴某犯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2000元;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12000元。(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限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审判长:杨惠跃人民陪审员:张桂绯人民陪审员:金燕

书记员:徐王剑

引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