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张xx,男。被申请人张xx,女。
本院(2012)城民初字第01227号民事调解书执行终结。本案执行费50元,由被申请人张xx承担。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徐烈人民陪审员::曾小明人民陪审员::熊涛
书记员::郭琦红
引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
执行 · 执行实施 ·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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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张xx,男。被申请人张xx,女。
本院(2012)城民初字第01227号民事调解书执行终结。本案执行费50元,由被申请人张xx承担。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徐烈人民陪审员::曾小明人民陪审员::熊涛
书记员::郭琦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