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周文明。被告杜祖建,居民。被告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潍坊中心支公司。
解除对被告杜祖建所有的鲁G牌小型普通客车的查封。
审判长:王闽军代理审判员:郝琳人民陪审员:王庆舫
书记员:李妍
引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
民事 · 一审 ·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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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周文明。被告杜祖建,居民。被告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潍坊中心支公司。
解除对被告杜祖建所有的鲁G牌小型普通客车的查封。
审判长:王闽军代理审判员:郝琳人民陪审员:王庆舫
书记员:李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