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董某某,女,1976年7月18日出生,汉族,住保定市。被告孙某某,女,1961年2月10日出生,汉族,住保定市。
本案中止诉。
审判长:郭振英审判员:苑辉审判员:陈庆
书记员:张媛
引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第一款
民事 · 一审 ·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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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董某某,女,1976年7月18日出生,汉族,住保定市。被告孙某某,女,1961年2月10日出生,汉族,住保定市。
本案中止诉。
审判长:郭振英审判员:苑辉审判员:陈庆
书记员:张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第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