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高殿元。被告姜立斌(曾用名江丽滨)。委托代理人吴旺根,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证号14403200710547626
本案按撤诉处理。
审判员:黄育伟
书记员:陈颖
引用法律
《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四十三条、《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
民事 · 一审 ·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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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高殿元。被告姜立斌(曾用名江丽滨)。委托代理人吴旺根,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证号14403200710547626
本案按撤诉处理。
审判员:黄育伟
书记员:陈颖
《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四十三条、《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