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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 · 执行实施 · 2012

申请执行人慕容百青与被执行人陕西海景国际酒店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2012)碑执字第002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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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人慕容百青,男,1984年10月4日出生,汉族。被执行人陕西海景国际酒店有限公司,住所地西安市碑林区兴庆北路219号。法定代理人苏苒,董事长。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经本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已经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全部义务,本案已执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西民二终字第02750号民事判决书终结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执行长秦勇执行员刘良山执行员常斌

书记员:刘海玮

引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