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慕容百青,男,1984年10月4日出生,汉族。被执行人陕西海景国际酒店有限公司,住所地西安市碑林区兴庆北路219号。法定代理人苏苒,董事长。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经本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已经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全部义务,本案已执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西民二终字第02750号民事判决书终结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执行长秦勇执行员刘良山执行员常斌
书记员:刘海玮
引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