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常强,男,1968年6月4日生,汉族。被执行人陕西中林医药有限公司,住所地:西安市更新街13号名爵大厦806室。法定代表人冯进勇,董事长。
终结西安市碑林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碑劳仲裁字(2009)37号仲裁裁决书的执行。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执行长秦勇执行员刘良山执行员杨子江
书记员:刘海玮
引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
执行 · 执行实施 · 2010
CONTINUE BROWSING
申请执行人常强,男,1968年6月4日生,汉族。被执行人陕西中林医药有限公司,住所地:西安市更新街13号名爵大厦806室。法定代表人冯进勇,董事长。
终结西安市碑林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碑劳仲裁字(2009)37号仲裁裁决书的执行。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执行长秦勇执行员刘良山执行员杨子江
书记员:刘海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