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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 · 执行实施 · 2010

申请执行人常强与被执行人陕西中林医药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2010)碑执字第4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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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文书2010年文书执行实施程序劳动争议文书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文书

申请执行人常强,男,1968年6月4日生,汉族。被执行人陕西中林医药有限公司,住所地:西安市更新街13号名爵大厦806室。法定代表人冯进勇,董事长。

终结西安市碑林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碑劳仲裁字(2009)37号仲裁裁决书的执行。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执行长秦勇执行员刘良山执行员杨子江

书记员:刘海玮

引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