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张金美。被告傅鑫跃。本案按撤诉处理。审判员:石红代书记员:袁小莉引用法律《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条、《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