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盛某。委托代理人:金某。被告:陈某。被告:陈某某。本院在审理原告盛某与被告陈某、陈某某民间借贷纠纷
一案中,原告盛某于2010年7月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要求撤回对被告陈某某的起诉。
本院认为,原告自愿撤回对被告陈某某的起诉,系依法行使诉权,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盛某撤回对被告陈某某的起诉。
审判员:胡红芳
代书记员:周云飞
民事 · 一审 ·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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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盛某。委托代理人:金某。被告:陈某。被告:陈某某。本院在审理原告盛某与被告陈某、陈某某民间借贷纠纷
一案中,原告盛某于2010年7月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要求撤回对被告陈某某的起诉。
本院认为,原告自愿撤回对被告陈某某的起诉,系依法行使诉权,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盛某撤回对被告陈某某的起诉。
审判员:胡红芳
代书记员:周云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