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叶桃金,男,1958年12月6日出生,汉族,住瑞安市。被告瑞安市飞云街道办事处,住所地瑞安市飞云街道大桥东路1号。法定代表人林远利,主任。
本案按撤诉处理。
审判长:张勉人民陪审员:李明人民陪审员:何积建
代书记员:万顺顺
引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六十一条、《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
行政 · 一审 ·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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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叶桃金,男,1958年12月6日出生,汉族,住瑞安市。被告瑞安市飞云街道办事处,住所地瑞安市飞云街道大桥东路1号。法定代表人林远利,主任。
本案按撤诉处理。
审判长:张勉人民陪审员:李明人民陪审员:何积建
代书记员:万顺顺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六十一条、《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