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袁和平,男,1952年11月15日生,汉族。被执行人罗建国,女,1955年10月25日生,汉族。被执行人陈克勤,男,1951年11月8日生,汉族。
将被执行人罗建国所有的位于武汉市江汉区新华下路2号14栋19层2室的房屋过户给申请执行人袁和平(身份证号420103195211153214)。
审判长:余文庆审判员:刘辉代理审判员:鲁林
书记员:周中川
引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第一款
执行 · 执行实施 ·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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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人袁和平,男,1952年11月15日生,汉族。被执行人罗建国,女,1955年10月25日生,汉族。被执行人陈克勤,男,1951年11月8日生,汉族。
将被执行人罗建国所有的位于武汉市江汉区新华下路2号14栋19层2室的房屋过户给申请执行人袁和平(身份证号420103195211153214)。
审判长:余文庆审判员:刘辉代理审判员:鲁林
书记员:周中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第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