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资料库COURT DOCUMENT ARCHIVE
返回执行文书

执行 · 执行实施 · 2010

周尚强与吕学平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执行裁定书

(2010)汉执字第979号

CONTINUE BROWSING

继续浏览相关文书

执行文书2010年文书执行实施程序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文书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文书

申请执行人周尚强,男,1962年12月24日生,汉族。被执行人吕学平,男,1958年3月17日生,汉族。申请执行人依据本院已生效的(2009)汉民二初字第1166号向本院申请执行,要求被执行人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将武汉市江汉区新华下路23栋6层5门房屋的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过户到申请执行人周尚强名下。

审判员:刘辉审判员:余文庆代理审判员:鲁林

书记员:周中川

引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